持续跟踪问效--筑牢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防火墙”
时间:2022-01-25
来源:漠河市人民检察院
编辑:贺英杰
录入:贺英杰
审核:赵伟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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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大数据时代,大量个人信息在网络中流动,给不法分子带来可乘之机。近年来,非法收集、利用个人信息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持续增多。特别是在漠河旅游市场,侵犯游客个人信息违法犯罪活动日益增多,漠河市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持续跟踪监督,对北极村十七家旅、饭店及其经营者侵犯个人信息的处罚决定,“针对侵犯个人信息的行为,通过媒体公开向广大公众及直接受害者赔礼道歉”已全部履行完毕。表明了检察机关持续跟进监督个人信息保护领域公益损害突出问题的决心与信心。
个人信息保护任重而道远,今后,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加强履职,积极营造推进个人信息公益保护的法治环境,进一步延伸拓展检察职能,助力推动形成个人信息保护、多元共治新格局。
个人信息保护任重而道远,今后,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加强履职,积极营造推进个人信息公益保护的法治环境,进一步延伸拓展检察职能,助力推动形成个人信息保护、多元共治新格局。
检察官说法
做守法公民,警惕违法陷阱,切莫为了蝇头小利掉入不法分子的圈套,使自己的信息被用来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已于2021年11日1日正式施行,根据第十条、第七十条规定:“任何组织、个人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不得从事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利益的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个人信息处理者违反本法规定处理个人信息,侵害众多个人的权益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上述规定为数字时代的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个人信息权益保护提供了制度保障。当您发现周围存在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违法行为可能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依法向检察机关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