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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

时间:2017-10-23

来源:漠河检察院

编辑:朱建民

录入:漠河检察院

审核:刘润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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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是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关键之年,为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的理论素养、科学决策水平和领导创新能力,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推动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根据分院、县委工作部署,结合我院实际,制定2017年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全省十二次党代会、全区检察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紧密围绕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入研究和解决提高检察工作水平、深化检察改革、建设过硬检察队伍、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不断提高理论素养和战略思维水平,为检察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实的思想基础和强大的精神动力。 
  二、学习安排 
  大致学习时间和具体学习内容拟定如下: 
  第一季度: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全区检察长工作会议、全县两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县经济发展战略目标、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研究部署全院2017年度重点工作。
  第二季度: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省十二次党代会、省委书记张庆伟在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调研和参加我区代表团讨论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总结上半年各项工作指标完成情况,对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等各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第三季度: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县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机关作风整顿和脱贫攻坚等各项工作部署,深入推进全院“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执纪执法领域规范用权问题专项治理、机关纪律作风整顿等各项工作。
  第四季度: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抓好对《民法总则》等新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和新出台的司法解释、工作规则的学习。全面总结全年检察工作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除上述外,中心组还要按照龙江先锋网干部教育网络学院和中国检察教育培训网络学院培训要求,认真完成网络教育培训全部课程。
  三、学习方式
  学习方法采取参加上级组织的集中学习、教育培训、中心组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经院党组决定,可以通过专题党课辅导、学习交流研讨、学习交流座谈等方式进行学习。
  四、学习要求 
  (一)创新方式,丰富内容。结合检察实际,综合运用专题讲座、主题发言、交流研讨、调查研究等多种形式,坚持个人自学和集体研讨相结合,着力开展应用性、前瞻性、实践性学习,切实增强学习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联系实际,务求实效。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把理论学习与服务大局有机结合起来,与谋划发展结合起来,与推动工作结合起来,以研究解决制约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为重点,深入开展专题调研,掌握真实情况,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工作开展。
  (三)严格制度,率先垂范。认真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考勤、个人自学、集体研讨、学习交流、专题调研、学习通报等各项制度,确保学习任务落到实处。中心组全年集中学习不少于6次,每位成员全年参学率要达到80%以上。中心组成员要利用业余时间加强自学,全年累计学时不少于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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