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刑事审判监督 首页/ 法律监督/ 刑事审判监督/

漠河市人民检察院“三提三促”提升公诉案件质

时间:2019-01-17

来源:漠河检察院

作者:赵伟彬

录入:漠河检察院

审核:刘润民

【字体:  
    为深入贯彻黑龙江省院、大兴安岭分院检察长会议精神,严格落实全省三级检察长工作会议提出的“一个统领”、“六个必须”、“八个坚持不懈”工作要求,漠河市人民检察院采取“三提三促”工作方式,全面提高公诉工作水平,提升公诉案件质量。
       一是提业务素质,促全面发展。积极支持公诉干警参与上级组织的业务学习、视频培训及庭审观摩,通过省院龙检大讲堂及中国检察教育培训网络学院等优质教育资源,开展公诉业务专题讲座。对报考国家法律执业资格考试的干警在工作上给予照顾,有效提升了公诉干警的专业素质和出庭公诉水平。同时,鼓励公诉人强学习、重业务、提素质,积极养成爱学习、善思考、勤钻研的良好习惯,全面提升自身的理论功底、业务素质和办案能力,切实为认真履职筑牢基本功,打下好基础。
       二是提案件质量,促规范执法。严格按照司法体制改革要求,及时转变就案办案的传统思想,坚持贯彻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以庭审实质化为要求,牢固树立从证据到事实的办案理念,严格证据标准、加强证据合法性审查,及时排除非法证据。切实通过严格证据审查适用来厘清案件事实,把好案件的事实认定关、证据采信关和法律适用关,严防冤假错案、瑕疵案件,确保案件质量过硬。全面加强案件审查办理、加强侦查活动监督、加强审判活动监督,努力寻找监督线索、找准监督依据,积极提升抗诉水平和纠正漏犯、纠正漏罪等各项监督效果。
       三是提办案效果,促公平正义。按照司法责任制改革和执法规范化要求,积极转变司法作风,严格规范司法行为。始终按照刑法、刑诉法、刑事诉讼规则、检察官权力清单等规定依法办案,坚决杜绝人情案、关系关,做到秉公执法、廉洁办案。办案中,认真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严格把握不诉案件的法律适用,依法对一批犯罪情节轻微、积极赔偿损失并得到被害人谅解的轻伤害案件作出不诉决定,采取制发检察建议等多种方式促进问题整改,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版权所有:漠河市人民检察院 黑ICP备05000574号-1
地址:漠河市人民检察院 邮编:155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