漠河市人民检察院 2021年部门预算
时间:2021-04-08
来源:漠河市人民检察院
录入:徐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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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院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三、部门人员构成
四、预算编报范围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部门预算收支总表的说明。
二、关于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三、关于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表说明。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功能分类)。
六、关于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部门经济分类)。
七、关于政府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政府经济分类)。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支出表的说明(部门经济分类)。
九、关于政府性基金支出表的说明(政府功能分类)。
十、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的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情况表的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1年预算公开表格
一、 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二、 部门收入总表
三、 部门支出总表
四、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 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部门经济分类)
七、 政府一般公共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政府经济分类)
八、 政府性基金支出表(部门经济分类)
九、 政府性基金支出表(政府功能分类)
十、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2021年部门预算及有关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院基本情况说明
一、主要职责
(一)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国家检察权;
(二)对于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进行侦查;
(三)对于公安机关办理的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批准逮捕、起诉;对于公安机关的立案活动、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四)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刑事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五)对于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狱、看守所、劳动改造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六)对于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七)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机构设置。
漠河市人民检察院司法体制改革后内设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及下属事业单位漠河市检察院检察官培训中心正股级事业单位一个。下辖三个社区和乡镇检察联络室,分别为阳光社区检察联络室、松苑社区检察联络室和北极镇检察联络室。
三、人员构成。
1、按供养形式分:共有财政供养人员 20 人 其中:在职 20 人;
2、按职务分:副处级1人、正科 5人、副科级 3人、科员 11 人。
四、预算编报范围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和综合预算编制原则,2021年部门预算的编制范围为漠河市检察院本部门收支。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部门预算收支总表的说明。
漠河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收支总预算1496.16万元,比2020年收支总预算增加952.93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两房建设预算收入支出777.92万元,政企分家增加人员经费预算收入支出205.45万元,其余各项预算收支根据实际情况略有调整减少。
二、关于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漠河市人民检察院为差额拨款预算单位,下属事业单位检察官培训中心为全额拨款预算单位。2021年财政部门收入预算安排1496.16万元,比2020年收入预算增加952.93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两房建设预算收入777.92万元,政企分家增加人员经费预算收入205.45万元,其余各项预算收入根据实际情况略有调整减少。
三、关于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我院部门支出总表按照功能分类到项,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496.1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496.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8.67万元,项目支出1077.49万元。
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公共安全支出1362.1万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284.61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检察)299.56万元,两房建设777.92万元)同比增加833.21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两房建设、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必需的专项经费稍有调整。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7.39万元,同比增加90.23万元。主要用于我院全额财政供养人员的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变动原因为政企分家人员调转及工资渠道调整。
住房保障支出 36.67万元,同比增加29.49万元,主要原因为政企分家人员工资渠道改变且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较上年调整。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说明。
我院为差额拨款预算单位,下属事业单位检察官培训中心为全额拨款预算单位。财政拨款收支总表与部门收支总表(表一)一致。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我院为差额拨款预算单位,下属事业单位检察官培训中心为全额拨款预算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与部门支出总表(表三)一致。
六、关于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部门经济科目)的说明。
本表按照部门经济分类编制。部门经济分类到款级科目。 我院2021年财政拨款预算数1496.1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952.93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安排274.79万元,比2020年增加148.94万元,增加主要原因主要是人员工资渠道调整,各项缴费基数上调。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预算安排69.69万元,较2020增加69.68万元,增加原因主要为退休人员工资渠道更,本年度退休人员退休费增加。
按定额管理的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安排74.19万元,比2020年减少6.22万元,主要原因为压缩日常办公费及其他交通费用。
按项目管理的商品服务支出预算安排1077.49万元,比2020年增加747.48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本年度增加两房建设支出777.92万元,其余项目支出较去年调整减少。
七、政府一般公共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政府经济科目)。
本表按照政府经济分类科目进行编制。政府经济分类到款级科目。我院2021年财政拨款预算数1496.16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952.93万元,其中: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预算安排296.36万元,比2020年增加163.55万元,增加原因主要是:政企分家工资渠道调整,人员增资,缴费基数调整。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安排294.22万元,比2020年减少66.1万元,增加原因压缩日常办公经费。
机关资本性支出(一)预算安排57.97万元,比2020年增加9.46万元,增加原因为执法执勤用车更新支出增多。
机关资本性支出(二)预算安排777.92万元,同比增加777.92万元,增加原因为两房建设项目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预算安排69.69万元,比2020增加68.18万元,增加原因为我院原退休人员原来工资渠道改变新增退休费用增多。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经济分类支出表(部门经济科目)的说明。政府性基金预算表按照部门经济分类到款编制。2021年度我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故表9:《政府性基金经济分类支出明细表(部门经济科目)》无数据。
九、关于政府性基金经济分类支出表(政府经济科目)的说明。政府性基金预算表按照政府经济分类到款编制。2021年度我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故表10:《政府性基金经济分类支出明细表(政府经济科目)》无数据。
十、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的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可提取使用预算 0 万元。同比无变化。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情况表的说明。我单位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是按照县财政部门公布的《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为依据编制的,即将我单位取得的财政预算公用经费拨款、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拨付的专项转移支付以及其他自有资金用于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政府采购支出反映在此表中。2021年检察院采购预算总额835.8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7.9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777.92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农林水事务: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方面的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四、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反应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大额医疗保险缴费经费、工伤保险缴费经费。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六、行政运行支出: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七、因公出国(境)经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八、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九、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十、公务用车购置:按《省直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配备标准》的规定购置车辆的支出。
我单位部门预算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咨询电话: 0457-2886023 联系人:张剑
第一部分 院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三、部门人员构成
四、预算编报范围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部门预算收支总表的说明。
二、关于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三、关于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表说明。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功能分类)。
六、关于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部门经济分类)。
七、关于政府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政府经济分类)。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支出表的说明(部门经济分类)。
九、关于政府性基金支出表的说明(政府功能分类)。
十、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的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情况表的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1年预算公开表格
一、 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二、 部门收入总表
三、 部门支出总表
四、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 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部门经济分类)
七、 政府一般公共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政府经济分类)
八、 政府性基金支出表(部门经济分类)
九、 政府性基金支出表(政府功能分类)
十、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2021年部门预算及有关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院基本情况说明
一、主要职责
(一)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国家检察权;
(二)对于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进行侦查;
(三)对于公安机关办理的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批准逮捕、起诉;对于公安机关的立案活动、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四)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刑事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五)对于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狱、看守所、劳动改造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六)对于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七)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机构设置。
漠河市人民检察院司法体制改革后内设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及下属事业单位漠河市检察院检察官培训中心正股级事业单位一个。下辖三个社区和乡镇检察联络室,分别为阳光社区检察联络室、松苑社区检察联络室和北极镇检察联络室。
三、人员构成。
1、按供养形式分:共有财政供养人员 20 人 其中:在职 20 人;
2、按职务分:副处级1人、正科 5人、副科级 3人、科员 11 人。
四、预算编报范围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和综合预算编制原则,2021年部门预算的编制范围为漠河市检察院本部门收支。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部门预算收支总表的说明。
漠河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收支总预算1496.16万元,比2020年收支总预算增加952.93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两房建设预算收入支出777.92万元,政企分家增加人员经费预算收入支出205.45万元,其余各项预算收支根据实际情况略有调整减少。
二、关于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漠河市人民检察院为差额拨款预算单位,下属事业单位检察官培训中心为全额拨款预算单位。2021年财政部门收入预算安排1496.16万元,比2020年收入预算增加952.93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两房建设预算收入777.92万元,政企分家增加人员经费预算收入205.45万元,其余各项预算收入根据实际情况略有调整减少。
三、关于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我院部门支出总表按照功能分类到项,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496.1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496.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8.67万元,项目支出1077.49万元。
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公共安全支出1362.1万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284.61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检察)299.56万元,两房建设777.92万元)同比增加833.21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两房建设、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必需的专项经费稍有调整。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7.39万元,同比增加90.23万元。主要用于我院全额财政供养人员的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变动原因为政企分家人员调转及工资渠道调整。
住房保障支出 36.67万元,同比增加29.49万元,主要原因为政企分家人员工资渠道改变且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较上年调整。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说明。
我院为差额拨款预算单位,下属事业单位检察官培训中心为全额拨款预算单位。财政拨款收支总表与部门收支总表(表一)一致。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我院为差额拨款预算单位,下属事业单位检察官培训中心为全额拨款预算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与部门支出总表(表三)一致。
六、关于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部门经济科目)的说明。
本表按照部门经济分类编制。部门经济分类到款级科目。 我院2021年财政拨款预算数1496.1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952.93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安排274.79万元,比2020年增加148.94万元,增加主要原因主要是人员工资渠道调整,各项缴费基数上调。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预算安排69.69万元,较2020增加69.68万元,增加原因主要为退休人员工资渠道更,本年度退休人员退休费增加。
按定额管理的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安排74.19万元,比2020年减少6.22万元,主要原因为压缩日常办公费及其他交通费用。
按项目管理的商品服务支出预算安排1077.49万元,比2020年增加747.48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本年度增加两房建设支出777.92万元,其余项目支出较去年调整减少。
七、政府一般公共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政府经济科目)。
本表按照政府经济分类科目进行编制。政府经济分类到款级科目。我院2021年财政拨款预算数1496.16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952.93万元,其中: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预算安排296.36万元,比2020年增加163.55万元,增加原因主要是:政企分家工资渠道调整,人员增资,缴费基数调整。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安排294.22万元,比2020年减少66.1万元,增加原因压缩日常办公经费。
机关资本性支出(一)预算安排57.97万元,比2020年增加9.46万元,增加原因为执法执勤用车更新支出增多。
机关资本性支出(二)预算安排777.92万元,同比增加777.92万元,增加原因为两房建设项目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预算安排69.69万元,比2020增加68.18万元,增加原因为我院原退休人员原来工资渠道改变新增退休费用增多。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经济分类支出表(部门经济科目)的说明。政府性基金预算表按照部门经济分类到款编制。2021年度我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故表9:《政府性基金经济分类支出明细表(部门经济科目)》无数据。
九、关于政府性基金经济分类支出表(政府经济科目)的说明。政府性基金预算表按照政府经济分类到款编制。2021年度我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故表10:《政府性基金经济分类支出明细表(政府经济科目)》无数据。
十、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的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可提取使用预算 0 万元。同比无变化。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情况表的说明。我单位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是按照县财政部门公布的《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为依据编制的,即将我单位取得的财政预算公用经费拨款、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拨付的专项转移支付以及其他自有资金用于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政府采购支出反映在此表中。2021年检察院采购预算总额835.8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7.9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777.92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农林水事务: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方面的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四、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反应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大额医疗保险缴费经费、工伤保险缴费经费。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六、行政运行支出: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七、因公出国(境)经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八、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九、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十、公务用车购置:按《省直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配备标准》的规定购置车辆的支出。
我单位部门预算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咨询电话: 0457-2886023 联系人:张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