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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风 整 顿 实 施 方 案

时间:2017-10-23

来源:未知

编辑:朱建民

录入:黑龙江省漠河县人

审核:刘润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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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改进我院机关作风建设,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按照县委工作要求,结合当前我院纪律作风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全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全省全区政法工作、检察长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新要求,以解决检察机关和检察干警纪律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为重点,认真践行检察职业道德和检察人员职业操守,切实解决作风不良和行为不正的问题,使每一名检察干警在思想上受到触动,作风上得到改进,行为上更加规范,进一步树立检察干警忠诚、公正、廉洁、文明的良好形象,为服务“五型漠河”建设提供坚实的法律监督保障。
    二、主要内容
    这次作风整顿要针对队伍管理和作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查找队伍建设和管理中的漏洞,以“严肃教育,严明纪律,严格监督,严守制度”为主要内容,整顿作风,严肃纪律,使全院检察干警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严守职业操守,强化廉洁意识,约束业外活动,提升司法公信。
    “严肃教育”,就是引导全院检察干警紧紧围绕改进纪律作风和遵守廉洁从检规定,针对检察队伍的思想实际,深入开展党风党纪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强化“两个务必”教育,务必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不断增强宗旨意识、党性观念、群众观点和廉洁意识。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该提醒的要提醒,该谈话的要谈话,该批评的要批评,引导检察干警自觉践行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要求,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切实守住做人、处事、办案、用权、交友的底线,始终做到警钟长鸣。
    “严明纪律”,就是要坚持从严治检,确保政令、检令畅通,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在贯彻执行党纪、政纪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尤其是对中央“八项规定”置若罔闻、麻木不仁、我行我素,置党纪政纪于不顾,顶风违纪的,要采取“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坚决克服“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
    “严格监督”,就是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对检察干警执法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的监督制约机制,突出对领导干部和重点、热点岗位人员的监督管理,对检察干警职权行使、权力运作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监督,把监督管理延伸到八小时以外。要加大检务督察力度,采取专项整治、明查暗访等有力措施,坚决纠正、有效解决执法不公不廉、作风不正不实的问题。
    “严守制度”,就是要靠制度解决纪律作风问题,建立健全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有效机制。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用制度规范检察权的运行,对重点岗位的权力进行约束制衡,增强检察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认真抓好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查找在制度落实上的薄弱环节,加大对制度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防止把制度当摆设和有制度不落实的现象。
     三、方法步骤
    作风整顿活动,从2017年6月上旬开始,至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1、动员学习阶段(6月8日至6月30日)。召开纪律作风专项教育整顿活动动员大会,并有针对性地组织全体检察干警认真学习党纪、政纪、检纪和相关制度规定,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廉洁从检十项规定》、《检察官职业道德规范》等。深刻理解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充分认清当前检察机关纪律作风建设上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做好整顿活动的主动性。
    2、查摆问题阶段(7月1日至8月31日)。围绕县委形成勤于学习、严谨细致、勤勉高效、务实担当、严格自律“五个好作风”要求,坚持以整风的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通过剖析违法违纪案件发生的原因,举一反三,深入排查本单位、本部门和个人在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重点查找是否存在以下五个方面的突出问题:一是“纪律松懈”问题。工作时间脱岗、玩电子游戏、上网聊天,外出不请假,办事不按程序、工作不规范等问题。二是“上班不出力”问题。光吃俸禄不办事、到了机关不干事、说风凉话,工作敷衍了事、推诿扯皮、不认真履行职责,不思进取、得过且过、精神不振的问题。三是“办案作风”问题。为检不廉、自律不严,以权谋私、徇私舞弊,吃、拿、卡、要的问题。四是“奢侈浪费”问题。公车私用、大操大办,高档接待、吃喝玩乐的问题。五是“脱离群众”问题。对群众及当事人冷、硬、横、推、耍特权、逞威风,不深入基层察民情、办实事、解民忧,到基层调研骚扰百姓、走马观花的问题。重点对照检查是否存在接受当事人的吃请,收受消费卡和礼品等问题;是否存在个人社会交往行为不检点,交友圈、生活圈不纯洁的问题;是否存在对抓纪律作风建设重要性、必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对队伍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敏感性、警觉性不高,对制度落实和检查监督不到位的问题;是否存在信奉好人主义,对工作中的突出问题、队伍中的不良现象不敢抓、不愿管,不敢坚持原则、不敢负责的问题。要通过自查、互查等方式,逐人、逐条、逐项开展对照检查。要敢于揭丑亮短,确保问题找准查实。每位检察干警要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要报党组书记审阅,各部门负责人的对照检查材料要报分管院领导审阅。要及时组织召开党组民主生活会和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每位党员干警都要进行对照检查,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查找不足和差距,从思想上查找存在问题的原因和根源,为制定整改措施打好基础。
     3、整改落实阶段(9月1日至12月31日)。要在找准问题、深刻剖析的基础上,提出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着力纠正和解决队伍在纪律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要积极探索和制定完善对检察干警八小时以外有效监督的途径措施。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度,建立分管院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与部门负责人谈话制度,对有违法违纪苗头的问题,要有效防控,及时处置。要结合工作实际,按照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要求,全面梳理现有的各项制度规定和各部门的工作职能、岗位职责,认真查找岗位廉政风险点,提出有针对性的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制定加强检察队伍廉政风险防控建设的意见和措施。对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力、不正之风得不到有效治理,以及疏于监督管理,敏感性不强,致使本部门干警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要依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坚决摒弃坐而论道假把式、拖拖拉拉软把式、弄虚作假歪把式等“三个坏把式”,持续整顿思想僵化、标准不高、效率低下、担当不足、纪律松弛等“五个坏作风”。
    四、基本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为了加强对作风整顿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全院纪律作风整顿活动领导组,具体组织、推动、指导和督查这一工作。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孙希谦(党组书记、检察长)
    副组长:李宝珠(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刘润民(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成  员:各科室负责人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政工科(纪检组),负责开展全院作风整顿活动的工作协调、督促检查、对外宣传、简报编发,以及领导组交办的其它各项具体工作。
    办公室主任:孙元芹(党组成员、政工科长、纪检组长)
    成      员:朱建民  张丽丽  魏鹏丕  赵晓磊
    各内设机构要高度重视,把开展作风整顿活动作为中心工作来抓,精心组织实施,务求取得实效。
    2、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在整顿活动中,全院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把自己摆进去,凡是要求别人学习的,自己首先学习好;凡是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要做,当好标杆、作好示范,带头学习相关纪律规定,带头查找问题,带头剖析原因,带头落实整改。
    3、坚持边整边改。要把解决问题和转变作风作为整顿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紧抓住主要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制定切实管用的制度。要坚持边查边改,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短时间内无法解决的,要制定阶段性整改计划,推动整顿活动顺利进行。当前,要重点整顿政治思想觉悟差,爱岗敬业精神弱,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自由主义盛行等四个方面的问题。
    4、强化督促检查。要加强对整顿活动各项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通报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确保整顿活动取得扎实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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